简介 **合作条约(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简称PCT)签订于1970年,并于1978年生效。我国于1994年1月1日加入PCT,成为PCT的正式成员国。同时中国**局也成为PCT国际受理局、国际检索局、国际初审局。 申请分为二个阶段:PCT国际阶段和PCT国内阶段。 国际阶段:①受理专利申请和对**进行形式审查; ②国际检索; ③国际初步审查。 国内阶段:相关PCT成员国审查决定PCT专利申请是否能获得该国的**。 申请人资格 条约规定,各缔约国的国民或居民都有权提出国际申请。因此,中国的国民(包括单位和个人,并且不论其居住地或者营业所所在地是否在中国境内)或居民(不论国籍是否属于中国)都有权提出国际申请。 申请的好处: 一份申请,以一种语言(中文),向一个受理局(中国**局)提出,可以在各个地区获得同一个申请日; 以较小的花费,可以将地区申请决定推迟到自**权日起30个月,有些地区可以推迟到32个月,可以更好地筹划地区阶段的费用; 在进入地区阶段之前,可以对发明的经济价值及获得**的可能性进行估计;有更多的时间准备高质量的译文供各国**局审查; 国际阶段有多次修改文本的机会,国际阶段作出的修改对所有成员国均有效力。